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应有五种意识
http://hr.cyol.com 2007-08-30 11:15:41
华东政法大学 吴松强

  开学后的第一节就业指导课上什么?相信这是时下很多学校的就业指导教师正在考虑的问题。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一些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屡受侵犯,毕业生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做到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以更好地走向职场,无疑是毕业生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行动之上,意识先行”。

  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五意识”

  构建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体系,切实维护多方主体利益,关系到和谐就业关系的建立,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是当前毕业生就业市场有序建设的当务之急。

  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在强调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营造一个良好的背景和氛围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对于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这种指导和教育必须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大学生活,必须很好地体现在学校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毕业生要能真正有效地做到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必须牢固树立以下“五种意识”。

  法律意识

  毕业生小王在新生入学教育的就业指导课上,得知现在的就业市场上陷阱重重。因此学计算机专业的她除了在大一时认真学好法律基础课外,还利用业余时间比较系统地看了《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毕业签约时,单位提出“试用期8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时,小王依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为由与单位据理力争,最终使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化的就业体制,要求毕业生就业依靠市场这个无形的手,来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毕业生就业也必须走法制化之路。

  因此,毕业生必须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并且在学习这些法律、政策、规定的过程中,逐步培养成一种用法律进行思维的意识,即法律意识,进而能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真正做到懂得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

  法律意识要求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的思维来思考碰到的一些问题,大体知道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了解哪些情况是违法的,哪些情况又是政策允许的。只有有了这种意识,才能认识到行为的性质以及法律后果,才有了进行自我保护的前提。

  契约意识

  毕业生小张就是由于契约意识淡薄,在就业时碰到了麻烦。小张事先在某公司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双方达成了就业录用意向。由于相互之间情况比较了解,彼此比较信任,因此双方仅就就业录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口头约定,小张认为自己工作的事就这么定了。没想到的是,等他毕业后正式到公司报到时,公司以岗位已录满为由拒绝予以录用。由于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就业协议,孰是孰非,已无法定论,小张只能自吞苦果。

  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市民社会就是契约社会,契约意识要求当事人尊重平等、信守契约。由于我国就业体制的特殊性,就业协议在明确单位和毕业生权利义务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契约意识的作用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显得更加突出。

  契约意识在就业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毕业生充分重视和深刻理解就业协议的重要性,要有通过就业协议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有严格遵守、履行就业协议内容的意识。

  因此,谨慎签约、积极履约有利于毕业生通过协议书内容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议一旦订立,双方都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毁约、违约等,否则将受到经济和法律的制裁。
[1] [2]

  相关文章
  新闻评论有奖参与,发送A+内容到62861711(移动)或98931711(联通)
编辑推荐
·网络招聘大专人员需求看涨 销售职位旺·超市招员工不轻松 酒店服务员缺口大
·称呼与交谈,关乎职场交际的成与败(1)·辞职联动:是看他人的还是听自己的
·“磨刀补锅”消失 “地毯设计”登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应有五种意识
·2007年谁最有可能被加薪?靠自己争取·美女招聘网现身 专类网站叫板传统招聘
·反性别就业歧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安徽取消毕业生招聘入场费就业推荐费
·就业促进法草案 就业强制体检有违人权·职场人生博出精彩 职场博客大赛启动
·北京留学生人才专场招聘 今年要办两天·“京津冀”第二届招才大会9月移师天津
·保监会:保险业高管畸形高薪将被限制·就业促进法草案不会专门反乙肝歧视
·岗位体验能帮上大学生就业的忙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初审 三亮点
·三审就业促进法草案的修改趋于成熟 ·河北公开招录101名警察 8月29日结束
精彩栏目: 面试技巧 | 职场攻略 | HR管理 | 求职指南 | 求职经历 | 薪酬调查
打印】 【关闭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两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注: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

 
特别报道
频道公告
热点招聘
人才搜索
职位搜索
人才专题
· 职业健康
· 2006世界杯VS职场
· 两会代表谈就业
· 2006春季招聘直通车
· 走近校园招聘
· 中国企业招聘现状调查
人才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