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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示:农民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http://www.cyol.net 2008-03-12

  过完农历二月二,不少工地又重新热闹起来,农民工也开始了一年的劳作。新工期伊始,恰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专家提醒,今年农民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黑龙江省五常市农民李长权去年跟随当地的一家公路建设公司参与了吉林省内高速公路建设,收入一万多元。他觉得签不签劳动合同无所谓,反正跟着包工头干活,他信得过。“要是国家有规定,我今年就跟包工头签一个合同。”他对记者说。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多数农民工“跟包工头签合同”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包工头不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合格用人单位,更没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双方所签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在建设施工工程领域,用人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资质的企业。

  黑龙江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律师王有东指出,由于没有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多数农民工维权案件在审理中存在着举证难、工资标准无法核算等问题。

  王律师建议,新工期伊始,农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尽量选择一家正规的建筑单位并主动要求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违法用工单位加重处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也要着手组织成立行业工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农民工一定要及时联系各省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将有望得到法律专家提供的法律援助。(刘景洋)

  转自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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