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成长初期,阵痛不断。今年两会又成热议话题。据权威机构调查,中国近七成企业希望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反,劳动者却普遍对新法表示信心。劳资双方一冷一热的态度,但见两会上前任女首富张茵对《劳动合同法》的炮轰,却不见劳苦大众申述。这部自出生即带着保护弱势性质的法律,在企业中推行难缓。
面对企业的质疑以及要求修改条款的声音。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会上表示,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还不足3个月,它不是一个修改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由《劳动合同法》掀起的波澜,企业的集体反弹,真正的恐惧来源于心态,当一个企业以“规避”的心态来处理问题,把企业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通通视为“紧箍咒”,加诸各种手段希望摆脱“束缚”。那么,从心态上它就站在了新法的对立面。新法中许多条款也仅仅是欧美先进国家的一小步而已,中国企业就将这些视为扼住喉舌,似要断了企业命脉的严苛条款。
任何企业的成功,都不是单纯凭借缩减人力成本达到的,人力成本的缩减也绝不是克扣员工工资与减少保险。在中国,许多企业都以低人力成本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中国经济腾飞的当下,如果仍以低人力成本作为竞争力,明显已经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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