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做客北京电视台“北京热线”时表示,新《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4个多月,关于这部新法的执行细则,北京将展开地方立法调研,以便在实施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对于新《劳动合同法》中企业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市劳保局工资处副处长柏澜表示,即使在合同期内,企业也可以解雇出工不出力的“懒员工”。
由于新劳动法规定职工如果与企业连续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就应该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市人大代表王玉梅表示,已经有一些企业开始规避这样的责任,通常是和员工签第二次合同的时候间隔几天再签,这样就不算连续签订合同。
柏澜表示,对于企业规避问题,国务院现在正在制订实施条例,北京市地方也在展开立法调研。“新劳动合同法需要细化,包括一些技术性的环节问题。”
原载《北京人才市场报》转自北京人才市场报电子版(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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