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休假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这周六又没让我休息,而且周五晚上才通知我。”因为老板多次临时安排周六加班,既未征求员工意见,又从未给加班工资,北京的黄女士愤愤地问记者,“您说,按照相关的规定,老板是不是违法了?”过去存在的用工陋习,使得某些老板仍然将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放弃休息等作为衡量员工的重要标签,从而忽视了员工的休息权。
值得欣慰的是,更多单位和个人正在日益重视休息权的实现和保护。在北京地铁里,亦庄某开关厂工作的李小姐忍不住跟同事畅想起了“带薪休假”的美景。由于家在湖北农村,李小姐想把休假尽量放在农忙的时候,“这样可以帮家里干活儿,而且,我觉得也是一种休息。”在中关村某著名IT企业工作的张小姐也向记者表示,准备利用带薪休假的时间和男友去国外游玩。“工资照发,可以放心地好好享受一下了。”
但供职于某国家事业单位的文先生却不愿意休假,由于单位实行的是业绩考核制度,每月的考核结果不仅与当月的收入和年终的收益紧密关联,而且还和岗位有着密切联系。“我周六周日休息就可以了,度假当月收入要锐减,不合算。”
文先生的态度在职工中绝非个案。此前,新华网就带薪休假进行的调查显示,选择不休假的人占到了70.62%。当前,劳动力市场总体仍是供大于求,不少中小企业的员工尤其农民工,对每一份工作都特别珍惜,力争在老板面前“积极表现”,因此,许多人不愿主动休假。
而且,大部分单位的定岗定员制度,使得职工即使休假了,也要欠顶替自己的同事的“人情”,或者手机24小时开机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变化。休假而不能“痛痛快快”,在许多职工看来几乎“等于不休假。”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估计,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职工都很难享受到带薪休假,“能够落实的大概为40%”。山东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当地民营企业员工每周能休息两天的比例仅三成不到。
原载《工人日报》转自新华网(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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